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第二十一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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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案件13宗,其中惠城区3宗、惠阳区3宗、博罗县4宗、龙门县1宗、仲恺区1宗、大亚湾区1宗,主要涉及大气、土壤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17日,我市共接收案件21批共190宗,其中惠城区28宗、惠阳区40宗、惠东县30宗、博罗县66宗、龙门县12宗、仲恺区8宗、大亚湾区9宗,其中第8批有1宗同时交办仲恺区、惠东县,第15批有1宗同时交办博罗县、惠城区,第21批有1宗同时交办惠城区、大亚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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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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