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第三十一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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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惠城区5宗、惠东县2宗、博罗县4宗、龙门县1宗,主要涉及土壤、大气、噪声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27日,我市共接收案件31批共319宗,其中惠城区58宗、惠阳区64宗、惠东县56宗、博罗县100宗、龙门县20宗、仲恺高新区14宗、大亚湾区11宗,其中第8批有1宗同时交办仲恺高新区、惠东县,第15批有1宗同时交办博罗县、惠城区,第21批有1宗同时交办惠城区、大亚湾区,第28批有1宗同时交办惠城区、博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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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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