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惠州:有序恢复电影院游泳馆等场所经营活动

  8月31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我市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歌舞娱乐场(KTV)、迷你歌咏厅、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酒吧、美容院、电影院、洗浴中心(足浴)、室内健身、室内外游泳馆、景区内陈列馆、展览馆、美发店、餐饮等场所经营活动。各密闭场所要核定接待能力,按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并在门口显眼位置标示接待能力及接待人数以备检查。

  按照职责分工,由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逐条逐项严格落实《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管理等工作。

  各县(区)在落实《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基础上,还要前置做好以下监管工作:落实人员限流管控措施,经营性密闭场所要按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并在场所门口标出,同时标示入场人数以备检查;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工作,督促经营性密闭场所做好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台账管理,登记接种人员姓名、接种时间、接种剂次等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粤康码打印作为附件备查,确实未接种疫苗的要说明不能接种的理由;落实扫码和核酸检测工作,要求经营性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凭绿色健康码、14天内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复工;落实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工作,在经营性密闭场所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由经营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疫情防控个人自我防护承诺书,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和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员工培训工作,要求经营性密闭场所做好复工复产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上岗前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组织场所做好设备消毒工作,要求经营性密闭场所落实空调、电梯(扶梯)等设施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防疫物资储备,要求经营性密闭场所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

  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的指引和有序放开的基础条件,对经营性密闭场所做好复工检查,条件具备的密闭场所逐步恢复。同时,继续暂停营业性驻场演出。

  (作者:谭琳 龚妍 作者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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