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高压惩治腐败 去年立案2205件2205人处分16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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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我市加快发展“2+1”现代产业集群,融入“双区”建设的重要一年。

  过去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服务和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省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

  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020年,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分享学习体会30场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党支部学习例会,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持续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总书记赋予广东总定位总目标的丰富内涵,汲取强大精神力量,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市纪委监委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审慎实施监督。注重撬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累计1000多次,推动具体问题整改357个。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落实省纪委“三个看、十二个查”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有效保障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和审查调查工作双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持续纠治“四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6起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党员领导干部改起,抓具体抓典型,重点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去年,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深化运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成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文山会海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形成规范。

  同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下大气力纠治“四风”问题,去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6起,处理5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1人。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集中开展违规公款吃喝、私人使用粤O牌车辆等专项整治,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发挥暗访“利器”作用,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暗访936次,发现并曝光问题151个。

  擦亮巡察“利剑”

  推动巡察上下联动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过去一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市级巡察市直单位党组织56个,发现各类问题1126个,市级巡察覆盖率达92.5%。

  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成立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专项巡察组,聚焦8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指导县(区)委巡察机构巡察县镇单位党组织164个,巡察村(社区)党组织353个,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统筹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县(区)直单位党组织15个,着力破解基层“地方小、熟人多、干扰大”的监督难题。

  在做实做细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方面,健全完善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和通报制度,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5个已巡的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市委第六、七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大督查。对30个被巡察党组织及“一把手”进行“巡察画像”,为市委精准选人用人、管党治党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健全市委巡察和审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双方优势,高质量形成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实效

  综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市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执行情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省委、市委全会部署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的错误行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精神,制订细化措施18条,推动“两个维护”落地落实。

  在推进日常监督规范化方面,市纪委监委把握监督着力点,聚焦“关键少数”,综合用好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督导、开展“两述”活动等方式,有力撬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去年对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681人次。逐步加大委托谈话力度,既让被谈话干部受到教育,又督促党组织和“一把手”管好队伍,市纪委机关委托党政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处置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19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线索,综合考量效果、审慎稳妥处理,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2954人次。

  在推进专项监督特色化方面,出台试行规范函告工作指引,及时精准提醒干部注意廉政风险问题。制订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诬告澄清机制,及时给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紧盯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前移监督关口,成立“丰”字交通轴线规划建设、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和全市存量土地处置等重大项目监督工作专班,督促完善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护航脱贫攻坚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

  对我市被列入全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3个县9个镇14个行政村开展全覆盖、下沉式调研督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助推我市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落实情况专项抽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95个。强化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推动解决基层污水处理设施、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等方面具体问题73个,促进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去年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件,同比下降50%。

  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紧盯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共排查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365件,立案2107件。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督促落实换届工作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四同步”“双专班”常态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逐案过筛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全市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41件,其中立案600件634人。

  高压惩治腐败

  立案2205件2205人处分1641人

  一年来,我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检举控告1468件,立案2205件2205人,处分164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44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79名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大力推进全市“久立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加强督促办理,完成案件结案率达99.4%。

  同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分类推进市管企业和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增设置市管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推动市管高校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制订出台《惠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惠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实施方案》,完善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和综合协调等机制。健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在案件管辖、提前介入、证据标准、移送程序、强制措施等环节上实现无缝对接。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作廉政辅导报告。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编印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我市反腐倡廉、正风肃纪成果205次,不断营造良好的纪律氛围。

  坚持严管厚爱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依托“一室一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树立“品德+业绩”选人用人导向,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盘活编制和职数资源,全面打通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县(区)纪委之间干部流通渠道,选配一批具备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部门下沉、共建一流”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次,帮助社区和群众协调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加强机关内部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讲文明、讲道德,2020年市纪委监委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全面从严监督干部,我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专项检查常态化机制,有序推动市、县、镇三级专项检查“全覆盖”。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台账,完善责任倒查追究工作。通过邀请列席重要会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自觉接受特约监察员等外部监督,确保权力受监督、有约束。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零容忍”,同时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惠州日报记者袁畅 通讯员陈惜辉 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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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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