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今起集中拆除住宅小区违建 惠州头条APP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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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集中拆除住宅小区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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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为深化“两违”整治,常态化推进“无违建镇(街)”创建,同时抓实精建精美提高城市品质工作,今年我市将深入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8月2日至7日,我市将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拆除行动,重点对群众投诉强烈、严重影响小区规划及城市风貌观瞻、影响消防安全以及已建成并再次进行修缮、装修的住宅小区违建进行拆除,强力遏制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势头,保障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惠州头条APP将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全程直播依法拆除“两违”现场。


龙门永汉一栋两违建筑拆除。资料图片

  重点整治城镇规划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物

  据悉,为确保实现“减存量、零增长”目标,立足有效解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问题,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

  我市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住宅小区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影响居民安全等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拆,营造住宅小区良好、和谐的建设秩序。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接下来,我市将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形成制止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三级管控机制,即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统计、排查、上报机制,县(区)、镇(街)的属地管理机制,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集中治理机制。

  市整治“两违”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重点整治我市城镇规划区各住宅小区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违法建筑物,具体包括:违法对已建成住宅进行拆除重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违法占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绿地搭建的各类建筑物;违法在住宅小区楼宇四周、顶层、地下等加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及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筑物。

  建章立制推动小区违建管控常态化制度化

  为推动小区违建管控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市整治“两违”办出台《惠州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完善常态巡管、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限制、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营造宜居安全、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完善常态巡管机制,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物业管理台账、群众诉求等线索为重要依据,增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力量,城管执法部门接到物业企业报告或群众举报投诉后,应当在限定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如核实为新增违建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快速处置,并在限定工作日内拆除完毕。对于已建成的存量小区违建,责令当事人自拆,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将相关信息移送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

  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立完善物业企业在小区违法建设监管工作中的报告机制,明确全市物业企业在发现小区内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时,必须进行劝阻,且在指定工作日之内以《小区违法建设问题报告书》的形式,报告所在镇(街)的城管执法部门。

  完善不动产登记限制机制,即对存在违建行为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小区住宅,自然资源部门在接到城管执法部门移交的执法案件函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违法当事人不动产登记行为作出限制,不予进行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处置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即由市整治“两违”办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利用我市智慧城管平台,优化整合我市小区规划及审批、小区建设、物业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夯实各项联动机制建设的基础。

  物业企业发现违建知情不报将面临惩戒

  《惠州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立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在小区违建管控方面的责任,其中物业企业在小区内部巡查管控违建工作中,如有知情不报、未履行报告责任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罚,由住建部门采取扣分、纳入征信系统等手段进行惩戒。

  城管执法、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因未按要求履行巡查管控、线索核实、立案查处以及不动产登记限制和物业企业信用惩戒等工作,造成安全事故、重大群体事件、重大社会舆论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短评

拆出小区新天地 塑造生活新气象

  8月2日至7日,我市将重点对群众投诉强烈、严重影响小区规划及城市风貌观瞻、影响消防安全以及已建成并再次进行修缮、装修的住宅小区违建进行拆除,保障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部门积极行动,拆的是违规建筑,塑的是小区生活新格局新气象,对构建公平、文明小区生活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小区生活空间为全体业主共有,也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受利益驱动,个别人对小区空间擅自霸占、改建、加装,破坏小区原貌,打乱原有生活秩序。此风不刹,小区空间俨然成为一块“唐僧肉”,挟私利者见缝插针、争占不休,小区公平生活无法保障,留下重重隐患。部门介入,以行政力量破除小区“利私”模式、小团体利益藩篱,构建阳光、公平、和谐生活格局,维护小区生活公平,同时也发出了无声的“告示”:小区是业主共同的财产,不应受到任何方式的侵占或瓜分。

  拆除小区违建,构建和谐小区,展示城市文明形象。应充分统筹行政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工作职责,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管控模式,确保小区生活公平有序、和谐幸福。 (凌保康)


直击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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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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