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局拟选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救助管理社会监督,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拟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发挥特邀监督员行业监管、专业指导的作用,开展救助管理社会监督工作。现就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以下简称“特邀监督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特邀监督员由市民政局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公务人员、爱心人士中择优选聘15名人员。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特邀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经常居住在惠州市;

  (三)志愿担任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能够独立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热心和关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关心救助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三、主要职责

  (一)应邀参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对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与救助管理工作调研,为制定救助管理政策文件、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及对救助管理服务队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应邀参加惠州市民政局组织的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其他专项活动;

  (五)应邀参加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工作成效。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现场报名等形式,接受申请人员报名。

  (二)资格审核

  由惠州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候选人。

  (三)颁发聘书

  经惠州市民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社会公告,并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特邀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 9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惠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惠城区鳄湖路9号);联系人:赵茵 陈翠莲;联系电话:2809121。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填写《惠州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个人证件照、自荐信或推荐材料一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政务邮箱:smzjswk@huizhou.gov.cn。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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