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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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决定批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陈瑞凤)3月26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洪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伟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敏、陈力强、郑则丰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市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审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决定批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据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将全年工作分为9个主要方面54项具体任务,包括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审查和批准决算,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信访工作,深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等工作,初定全年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立法方面,将坚持“小切口、精细化、可操作”原则,做好《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审议和表决,《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审议和修改工作,开展物业管理、野外用火管理立法调研工作。专题调研方面,将围绕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重点开展惠州西湖景区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碳达峰、“3+7”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新业态下我市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等调研。自身建设方面,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人大机关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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