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惠州改造不少于167个城镇老旧小区 惠及居民超2.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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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惠州日报讯 (记者戴建 通讯员府信)8月24日,市长刘吉主持召开十二届1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事项。

  会议指出,去年,我市完成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和80个“惠民空间”微改造,为居民提供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今年全市将开工改造不少于167个城镇老旧小区,惠及居民2.9万户以上。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约64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惠及居民约8.7万户。会议强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加快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让更多居民乐享幸福新生活。一要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区)要承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二要加强统筹衔接。要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和“净化、绿化、亮化”行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惠民空间”微改造,完善消防、养老、快递小哥驿站等设施,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短板,打造干净整洁、文明卫生的小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三要多方筹措资金。要加大政府支持引导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小区居民增强主人翁意识,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构建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四要消除安全隐患。要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引导居民了解、参与、监督改造,集思广益解决停车无序、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改造实效。

  会议研究我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强调,各县(区)要加强统筹督导,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镇街社会管理功能,最大限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下放执法职权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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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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