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文明旅游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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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文明旅游有法可依

  条例入人心 出游更舒心

  文明旅游是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10月20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市民在旅游文明方面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如爱护景区的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保护生态环境等。对此,市民网友纷纷点赞支持:“通过提升旅游者文明意识,引导和促进文明旅游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景区志愿者引导游客扫码入园。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内容

  明确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维护旅游文明方面,《条例》明确了文明出行、尊重地方历史文化传统、服从景区管理等行为规范。例如,文明出行、文明观景,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引导者;尊重地方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礼仪禁忌;服从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爱护景区的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不刻划、涂画、张贴、攀爬;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场所时,保持庄严肃穆;出境旅游自觉维护国家荣誉,不从事有损国格、人格的行为。

  镜头

  文明旅游成为景区风景线

  “我出行,我文明,我旅游,我快乐……”记者走访各景区发现,随着近年来文明出行观念的逐步深入,文明旅游志愿者的倡导,大家在游览景区期间能够自觉履行文明旅游公约,遵守景区秩序、爱护环境卫生,为景区织就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今年,罗浮山景区获评广东省首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为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罗浮山景区日前开展公益环保活动,工作人员在入口等地设立服务站点;游客在景区游玩时将垃圾收集好,带回服务站点,根据数量获得相应奖励。活动得到游客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日前,记者在惠州西湖景区入口处看到,志愿者向游客宣传防疫要求、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惜公共设施等文明旅游知识。志愿者们热情为游客指引景区路线,耐心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文明旅游和文明服务成为景区的标配。

  进入景区,不少游客在座椅上休憩聊天。记者看到,游客李晓红一家在吃完水果、零食后,自觉地将果皮纸屑扔进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惠州西湖干净漂亮,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保护优美的游园环境,是每一位游客应该做的。”李晓红说。

  热议

  法律护航促进文明旅游

  《条例》引导市民游客文明旅游从自身做起,既提升了市民的文明素养,也提升了城市的旅游形象,市民纷纷点赞。

  惠州市导游技能大赛冠军、惠州最美导游、广东省优秀导游刘燕琼告诉记者,随着这些年导游提醒、志愿者引导以及广泛的文明旅游宣传,文明出游群体不断壮大,不破坏花草树木、不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不在公众场合吸烟等出游规范,逐渐成为很多游客的自觉行为。《条例》会让更多人支持、参与文明旅游,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来到惠州的游客不仅能看到自然风景,也能体会到惠州热情有礼的人文风情。作为导游和文明旅游志愿者,她将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养成文明旅游习惯。

  “法律护航是促进文明旅游的必要手段。”市民盈盈告诉记者,法律明确底线,更彰显了权威,让人们知晓何可为何不可为,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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