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供销社

  2010年9月,我拦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去惠东县供销社报到,“现在还有供销社吗?”摩托车师傅一脸不可思议的问。当时,不光是走街串户的摩托车师傅不知道还有供销社,后来我接触的10个人当中,9个人都会发出同样的疑问。没有存在感是我对供销社的第一印象。

  供销社经历过计划经济的辉煌、市场经济的磨炼、2000年的改制分流,渐渐淡出大家视野。虽然依旧保持了较为完整和独立的系统,但职能定位却不够清晰。供销社也被调侃为四不像:即不像政府机关、不像事业单位、不像社团组织和不像企业。

  2011年,我参与了惠东县供销社社志的编修工作,对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1995年、1999年、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深化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文件,特别是2009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供销社人常说的国发40号文,提出新形势下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这标志着供销社改革发展迈入了新的改革发展阶段。也就是这一年,惠东县供销社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样,全国各地县级以上的供销社大部分都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供销社参公管理后,越来越多年轻人进入供销社系统工作,自此,供销社系统不再是60后及60后之前为主的老龄化队伍,像我一样的80后陆续进入供销社,现在70后、80后、90后等新鲜血液已成为供销社的主力部队。各类人才的加入,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人才支撑。

  2014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山东、浙江、广东4个省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同年6月,惠东县供销社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开始了为期两年半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2017年12月,惠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不断将惠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通过试点改革、全面改革,到现在的深化改革,全国各地供销社都得到发展,供销社经营网点持续增加,为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三农、服务城乡作用日益显现,已成为国家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供销社愈加重视,2014年起,中央一号文每年都把供销社综合改革列入其中;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科学阐释了事关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指出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提出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今随着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供销社能做的事更多了。尽管农资保障供应和农产品流通依然是供销社的传统主营业务,但助农的作用日趋凸显,特别是在极端天气保障生产供应和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上。站在新发展格局中,曾作为国家调控农产品流通最重要的抓手的供销社体系,如今的意义更多是在为乡村振兴服务。除此之外,供销社在粮食安全层面、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稳定物价、调控物质等方面正发挥着更积极更稳定的作用。

  2022年起,全国供销合作社6万亿的市场规模、湖北等地“恢复重建供销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运营的报道引发公众关注,有关“供销社重出江湖”的讨论此起彼伏,资本市场上供销社概念股持续走高,与供销社相关的话题占据各种热搜榜。伴随一系列数据受到关注,供销社这个已经淡出人们记忆很久的名词,最近又火热了起来。我身边也有不少亲友电话咨询是否有业务合作,也有不少群众慕名来到供销社咨询业务。不知不觉中,默默无闻的供销社已再次登上历史的舞台。

  各级供销社的章程都有这样一句话: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包括四个方面含义:供销社的宗旨是为农服务,主体是以农民社员为主,是集体所有制,是合作经济组织。在我看来,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还是高速发展的今天,供销社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农民走上集体化、现代化道路的必要形式;供销社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这是供销合作社的使命和目标,也是供销社存在的意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作为一名老供销,我相信供销社定会乘着综合改革的东风,扬起新时代的帆,创造更加辉煌的历史。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