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院巧用诉前调解 纠纷化解在源头

  原标题

  区法院积极引导行政争议诉前调解

  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成立

  近期,惠阳区人民法院巧用诉前调解架起“连心桥”,首次成功化解两起行政争议案件。据了解,今年11月初,惠阳法院挂牌成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以辖区涉诉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化解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更多行政争议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以分流的形式把纠纷化解在源头、平息在初始。

  两起行政争议案件诉前成功化解

  惠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将某工地发包给一建筑公司施工,刘某全、刘某祥是该工地木工,两人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遂分别提起劳动仲裁及工伤认定。今年4月7日,惠阳区某行政机关对刘某全、刘某祥申请工伤认定作出决定书,认定两人均为工伤。

  惠州某建设工程公司认为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书认定错误,遂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起诉材料,请求法院撤销这两份工伤认定决定书。

  惠阳法院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调解员黄国胜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被告存在败诉风险,如进入诉讼,不利于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立即与原告及惠阳区某行政机关沟通。调解员通过情理法多维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阐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义。

  经调处,惠阳区某行政机关表示愿意自行纠错,撤销案涉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告亦表示满意,主动撤回起诉。该案仅用了两天时间,在诉前阶段得以顺利化解。

  无独有偶。市民赖某向惠阳区某行政机关提起查处申请,后一直未收到答复。其认为该行政机关不履行立案查处职责,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取得联系,一并参与协调,从法理、情理及解纷成本角度对双方的矛盾提出化解建议,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在惠阳区某行政机关的主动配合下,赖某的真实诉求得以实现,自愿撤回起诉,该争议在诉前实质化解。

  组建专职调处队伍,实现末端成诉变前端治理

  今年11月初,惠阳法院挂牌成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调处工作站组建了专职调处队伍,以辖区涉诉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化解为工作重点,为当事人提供矛盾纠纷法律释明、诉前调解指引、诉前调解、移交、转立案等司法服务,积极引导更多的行政争议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以分流的形式把纠纷化解在源头、平息在初始,实现从末端成诉向前端治理转变。

  “我们特邀长期从事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工作的退休法官积极发挥余热,在调处工作站担任专职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确保最大限度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调处阶段。”该院立案庭庭长黄志锋介绍。

  同时,调处工作站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努力在全区范围内构建行政争议调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好法院与辖区各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行政矛盾纠纷前端联动化解,源头预防减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调处工作站运行以来,仅半个月时间受理诉前行政纠纷23件,已成功调解5件,其中联合区司法和信访局联动调处3件,成效初显。

  惠州日报记者李芳娟 通讯员刘秋璇

编辑:郑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