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直播带货中的“卖惨”陷阱

  案例:

  某知名主播在直播中声称自己因家庭变故陷入经济困境,为了给孩子治病不得不低价出售商品。直播中,主播声泪俱下,营造出“悲情”氛围,吸引了大量观众下单。然而,事后有消费者发现主播的所谓“困境”是虚构的,其家庭状况和经济状况均不存在问题。消费者认为自己被欺骗,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该主播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并要求其公开道歉。

  风险分析:

  1.虚假宣传与欺诈风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主播通过虚构悲惨经历来诱导消费,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2.违反广告法规定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在直播中虚构悲惨经历,实际上是一种广告行为,其内容若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3.损害社会公序良俗

  “卖惨”营销不仅可能触犯法律,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序良俗。通过虚构悲惨经历博取同情,不仅误导消费者,还可能对社会诚信造成负面影响。

  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提醒您:

  1.不轻信主播的“悲情”表演

  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应保持理性,不被主播的“卖惨”表演所迷惑。对于主播声称的“困境”或“低价”,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或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2.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如果发现主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应保存相关证据(如直播录像、聊天记录等),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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