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轻信“债务协商”陷阱致征信受损

  案例简介

  2024年2月,王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某金融机构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2025年1月,在贷款即将到期之际,王某因收入锐减无力偿还债务,通过网络浏览发现某“第三方债务协商代理”广告。其随后与中介人员李某建立委托关系,签订服务协议时提交了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卡等敏感个人信息。为达到减免债务目的,王某在李某指导下伪造经济困难证明、医疗诊断书等材料,并向金融机构发起不实投诉。金融机构在处理投诉问题中核查发现相关材料造假,且王某不符合债项重组、展期、延期等条件,后依据合同启动代偿程序追偿款项。屋漏偏逢连夜雨,眼见无法“债务协商”,中介人员李某利用前期收集到的王某个人信息,威胁王某支付高额“代理费”,最终王某不仅面临代偿债务、征信受损,还需承担法律风险。

  案例分析

  1.假冒权威诱导

  中介谎称能通过“内部操作”进行债务协商,利用借款人还款压力大的心理,诱导其进行虚假投诉并伪造材料。

  2.信息滥用与威胁

  中介非法获取借款人敏感信息后,以曝光隐私、举报骗贷等威胁索要高额费用,进一步加剧借款人困境。

  3.法律风险

  伪造材料进行债务协商涉嫌欺诈,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及刑法相关规定,借款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温馨提醒您:警惕“债务协商”骗局,任何声称能“内部操作”协商债务的广告均属诈骗,正规金融机构不会通过第三方中介提供此类服务。切勿因还款压力轻信“快速解决方案”,伪造材料或停止还款会加重罚息、损害征信,甚至触犯法律。选择正规渠道协商,若还款困难,应直接联系金融机构协商延期、分期等合法方案,避免通过非正规中介处理。强化法律与风险意识,借贷前需全面了解合同条款,包括利率、费用及违约责任,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被动,如遇威胁或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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