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声惠语】“明白”消费方能更好维权

  6月11日《惠州日报》报道了一则惠州市消委会帮消费者维权的新闻,对广大消费者具有借鉴参考价值:市民林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发现,装修项目明细书里面有两项赠送的条款与当时和工作人员口头协商的承诺不符。提出疑问后,对方表示应按合同办事,甚至不接电话。于是,市民林先生的维权之路开始了。

  在惠州市消委会的帮助下,林先生拿回3万元定金中的2.5万,但也实打实地损失了5000元。其中的教训是:不轻信口头承诺,仔细看合同。

  这是很多消费者容易犯的错误。在签署合同时,很多人没有认真看内容就签字,哪怕是在签署买房、买车、装修等较大金额合同时,也压根不仔细看其中的条款。这样的情景让买卖双方看起来“合作愉快”,也为接下来的误会、纠纷埋下了伏笔。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发现产品或者商家服务不对劲,翻出合同一看,才发现人家是在“按合同办事”,真是有苦难言。

  在商品经济活跃的今天,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2023年广东省消委会系统处理消费者投诉总量第一次突破50万件,达到531719件,同比增长32.85%。随着消费投诉量的增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呼声日高,相关制度和法规也日益完善,其主要目的就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花钱。但应当明确,任何法律法规,都替代不了消费者的主体核心作用。

  说白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消费者自身要先“明白”,需要充分了解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对合同及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不可疏忽大意。消费者自己“明白”了,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捋事春秋)

编辑: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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