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实现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 广东走在全国前列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1亿人,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累计节约医保和患者支出超过400亿元,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此外,全省所有统筹区已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算人次与金额均在全国排名前列。

  7次降低核酸检测价格

  累计节省费用483.4亿元

  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如何支撑疫情防控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报告指出,我省开展多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省际联盟集采,平均降幅为78%,通过集采机制将降价成果辐射到19个省区,有力降低社会面疫情防控成本。广东更是先后7次降低核酸检测价格,目前核酸单样检测价格不超过16元,混检不超过5元,政府组织大规模检测混检价格不超过3元,位于全国低位。2022年上半年,共节省检测费用115.46亿元,累计节省检测费用483.4亿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向医疗机构预拨救治经费,通过全省统收统支机制筹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截至2022年6月底,已合计上解专项预算资金162.99亿元。此外,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救治费用得到全力保障,预付医疗机构新冠疫情费用22.32亿元,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总费用7981.6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240.61万元。

  每县至少1家医疗机构

  可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难、垫支负担重一直是参保人看病的难点、痛点问题。报告显示,广东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加强统筹管理,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21年10月,全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广东提前一年实现国家医保局部署的“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任务。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共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371家,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595家。其中,跨省门诊累计直接结算20.7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0.35亿元,跨省住院累计直接结算217.4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78.04亿元。

  此外,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821家,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595家。省内门诊累计直接结算61.64万人次,基金支付2.95亿元,省内住院累计直接结算622.35万人次,基金支付751.16亿元。结算人次与金额均在全国排名前列。

  更加便利的是,目前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智助、粤省事、粤医保等小程序使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功能,切实实现参保人“指尖办、马上办”,办事报销更加简单便捷。

  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至52种

  全部取消起付线

  报告显示,我省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在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救助困难群众、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方面成效突出。

  目前,我省狠抓门诊大病保障,全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统一扩大到52种,全部取消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全面落实,2022年1月至5月,全省“两病”参保人受益409万人次,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2亿元。

  此外,职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有新举措。我省允许灵活就业妇女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021年,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享受人次(含生育和计划生育)达365.6万人次。

  在兜底线提高救助水平方面,我省已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资助标准从2017年的18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21年的320元/人·年。并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明确救助费用范围,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100%。据统计,2018至2021年,全省共支出约130亿元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支付救助对象医疗费用。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以来,截至2021年12月底,广州市长护险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7.9万人,失能人员以往仅依靠退休工资和子女赡养作为护理费用来源的状况得到改观,为全国全面推广提供试点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 姚瑶 实习生 陈璐

编辑: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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