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细化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制定39条细化措施,筑牢2024年春运道路交通运行安全防线。
春运历来是我省全年道路交通最繁忙、群众出行最集中、安全风险最突出的时期。2024年春运是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人民群众出行意愿充分释放的第一个春运,据预测,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创历史新高,同时叠加低温阴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据统计,春运首周,全省累计发送旅客2453.07万人次,同比增长42.49%;全省高速公路累计车流量约5295.58万车次,同比增长11.81%。
39条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围绕“人、车、路、企、治”5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应急处置2个保障,多管齐下全力实现平安春运目标。
《通知》要求
01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开展专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学习,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应急驾驶、特别是做好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自燃、爆胎,人员灭火、逃生等方面)培训。各运输企业领导班子对营运车辆驾驶员实行一日一联系、一提醒、一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停车换人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通过“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驾驶员的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严防因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
02
各运输企业再排查所有参与春运的营运车辆,重点关注10年以上车龄老旧车辆,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各地要通过抄告、通报、约谈等措施及时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隐患车辆,按程序办理清退手续。禁止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800公里以上客运线路车辆参与春运,禁止普通车辆运输危险品或夹带危禁物品、超限超载。共享外省籍货车数据,对长期在广东经营的外省籍货车切实加强安全提醒和管理。
03
春运期间,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处置和必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养护工程外,不得进行影响通行特别是占用行车道的施工作业。对仍在施工的养护建设项目,要做好交通围蔽和交安设施,按规定设置清晰可见的标志标线、限速牌、减速带、爆闪灯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好交通保障“一保护、双隔断”措施。遇有交通拥堵时,要综合采取远端提示、近端疏导、分流绕行等措施,缓解交通拥堵。要加密公路巡查频次,以车巡、人巡为基础,综合运营无人机、电子巡查等多种方式对事故多发地、施工点、易堵点、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重要点位加强巡查。
04
各运输企业要完善制定运输企业春运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承诺书100%签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再次逐车核查危货车辆牌证、卫星定位装置、安全设施设备等,建立车辆安全隐患台账。各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例检、小件寄递“三个100%”,严格落实班线客车进站发班等源头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出站车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各网约车平台要加强异常订单监测跟踪,不得向“双证”不齐车辆和驾驶员派单。
05
各地要强化执法检查。春运期间,各地要充实春运一线执法工作力量,对白云机场、广州南站、白云站、深圳机场、深圳北站、罗湖口岸、东莞虎门站、惠州南站、湛江西站、潮汕站、广佛路口、广深沿线等交通枢纽及周边路段实施重点管控。各地要严查节前节中节后酒驾醉驾行为,严查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行驶,严查客货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查摩电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06
各地要积极利用社会媒介,广泛推送春运安全提示、播放春运系列宣传片、传播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春运出行良好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清单,曝光一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运输企业。
07
各地要全面梳理全省高速公路易堵路段、普通国省道易堵点位、长大桥梁隧道、春运期间不停工施工项目等重点部位,落实 “一堵点一方案”“一桥一隧一预案” “一项目一方案”。春运期间实施“一日一研判”和24小时应急值守机制。各地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加强联动,做好降温、阴雨、团雾等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粤北山区重点路段要加强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抢险力量和融雪剂、扫雪车等应急资源保障,及时根据预警采取封闭道路、压车通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