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一女士捡到一只疑似猫头鹰幼鸟

  “我捡到一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动物,该怎么处理?”日前,雷女士致电惠环街道办事处,称她捡到一只疑似猫头鹰幼鸟,担心是国家保护动物,不敢随意处理。

  了解情况后,惠环街道林业部门立即赶往雷女士所在小区。经过仔细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这只幼鸟无明显外伤,但暂时没有飞行能力,也无野外生存能力。

  

猫头鹰幼鸟被妥善安置。

  惠环街道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随即与仲恺高新区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联系。经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猫头鹰体型、毛色判断,这只鸟为2月龄的幼鸟,尚未具备捕食和飞行能力。

  目前,在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这只猫头鹰幼鸟已被妥善安置,待其具有捕食和飞行能力后,再放归自然。

  “保护自然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动植物保护需要你我多一分热心,让我们行动起来。”惠环街道林业部门呼吁。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林丽娟 魏怡兰 通讯员李倡荣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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