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户籍新生通告发布

  原标题:

  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户籍新生通告发布

  5月20至22日网上预约报名

  惠州日报讯 (记者林丽娟 实习生曾凯音 通讯员惠仲宣)“孩子在哪读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需要什么资料……”孩子的读书问题,一直都是家长们关心的大事。日前,《2024年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户籍新生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公布今年招生事宜。

  根据《通告》,招生对象为仲恺户籍(含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家长须于5月20日至22日登录仲恺中小学入学注册系统进行预约。

  《通告》介绍,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先录取户籍学生,如有剩余学位,将用于参加积分入学,录取非户籍新生。今年,该区对积分入学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针对学位相对紧张的区域,允许学生进行两个或者三个志愿申报,按志愿先后和积分排名进行录取。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5月下旬发布。

  户籍新生或者符合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非仲恺户籍新生,也可申请就读该区民办学校。申请人数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启动摇号程序,通过摇号结果确定录取资格,各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5月下旬发布。

  针对部分家长关心的公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问题。《通告》称,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将统一时间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工作,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6月下旬发布。

  《通告》提醒市民,户籍学生报名时间截至5月26日,未按时以户籍生身份申报学校的,视为放弃户籍生批次享有的优先录取资格。使用虚假证件申请学位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按时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通告》还特别提醒市民警惕卖房广告的学位宣传。《通告》介绍,部分房地产公司以“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承诺买房后可报读某学校,这种忽略学生户籍情况和就读年级就直接下结论的宣传与招生政策不完全相符,具有误导性,广大家长要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在购房前核实信息真伪。

编辑:李影君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