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部署三项重点工作!全市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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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部署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营商福地

  全市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

  日前,博罗县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行政执法“两平台”普及应用暨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综合提升年”部署要求,动员全县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单位迅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行政执法“两平台”普及应用及“无证明城市”创建这三项工作,助力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

  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

  博罗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全面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提升年”行动,致力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打造营商福地,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完善注销退出制度。

  “无证明城市”如何创建?《博罗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提出,该县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多管齐下,最终实现“无证利民”,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创建过程中,该县将坚持县镇联动全域推进。县、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统一确定标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创建时点、统一督查评价。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

  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坚持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电子证照核验、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该县成立创建“无证明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统筹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设立工作专班。同时,加强对“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责令整改,确保“无证明城市”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博罗致力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加快“两中心”一体化建设

  营商环境综合提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规范审批服务及支撑各类证照、材料、数据共享的基础,也是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各类改革的前提。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县计划在5月中旬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行政许可事项除外,行政许可事项由国家统筹)。

  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的数据支撑基础上,该县还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完善综合窗口建设,实现企业和个人高频“一件事”主题服务、免证办、亮码办等特色化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其中,推进综合窗口提质扩容,打造综合窗口2.0版本,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只需取一次号、排一次队、到一个窗口便可办理多个部门的事项。

  进一步加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两中心”一体化建设。其中,加快“两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目前,博罗县政数局已梳理225个向镇(街)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制定了《博罗县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两中心”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另外,加大自助设备的应用推广工作。目前,各镇(街)湾区通办一体机已全覆盖,粤智助一体机也覆盖全县343个行政村,让群众可在“家门口”体验“一站式”政务服务。

  9月底前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

  会上,该县对《博罗县加快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普及应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方案,该县将在9月底前,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依托省“两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动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实现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县、镇(街)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促进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根据方案,该县将在组织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行移动执法办案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三个方面下功夫,为该县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针对行政执法“两平台”普及应用工作,县司法局牵头草拟了《博罗县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两平台”应用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

  有问有答

  01 什么叫“无证明城市”?

  答:“无证明城市”,是指在县域内(博罗)人民群众和企业及其他组织到行政审批部门、乡镇街道及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不需要自己跑腿去开具证明材料的城市。

  02 “无证明”,真的就不再需要证明了吗?

  答:“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也不等于“无需证明”。所谓“无证明”,是指不再由群众去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尤其是群众并不掌握和持有的、需要自己去跑腿才能拿到的证明材料。创建“无证明城市”的重要目的和价值,是利企便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变“现实跑”为“网上跑”,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真正把老百姓和一些企业从繁琐、耗时、尴尬的证明过程中解脱出来。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贺小山 通讯员练奕 甘雨雯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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