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演绎“剧有法”。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 通讯员黄旭妍 摄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 通讯员黄旭妍)“敢不敢跟我一起去飙车‘炸街’?”“你拿一万元给我,我帮你改装一下(摩托车)啊。”日前,博罗县人民法院联合博罗县教育局在博罗县第二中学,以“学生演绎情景剧+法官点评释法+干警以案说法”的形式,为400多名师生呈现了一场“剧有法”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
由博罗县人民法院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普法情景剧,融入了未成年人、飙车“炸街”、校园贷等元素,剧中设置的误入歧途的少年、社会青年、飙车人等角色均由博罗县第二中学的学生演绎。鲜活的情景剧激活了同学们的学法热情,参与演绎的同学纷纷表示,通过角色代入引起了自身思考,校园贷和飙车等这些行为不能有、不能碰。在台下观看情景剧的学生小黄也深受教育:“要把心思放在学习这些正事上,才能不被诱惑。”
情景剧演绎结束后,博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场点评释法,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了飙车“炸街”的危害、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并远离、抵制校园贷,学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法院干警还围绕环境保护、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假币犯罪等主题,通过讲述私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以贩供吸“依托咪酯”电子烟、出租电话卡成电诈帮凶、持有使用假币而锒铛入狱等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引起学生讨论与思考,“真没想到,养画眉鸟也是违法的!”“要告诉家人,不能抓、不能养!”
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止这场。今年以来,博罗县人民法院已经在博罗中学佳兆业学校、湖镇镇新作塘村、石湾镇茹屋村等通过专门普法讲座、积分兑换等形式开展多场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趣味性,推动青少年自觉主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