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博罗法院不断积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提升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做好“加减法”守护生物多样之美
“林中行者”豹猫、“林中仙子”白鹇……在位于博罗县的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越来越多珍稀保护动物在保护区红外相机中“现身”,经媒体报道后,更成为市民手机中刷屏的“小精灵”。
珍稀动物频频现身是博罗生物多样性的生动体现,也是当地优良生态环境的真实反映。博罗县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不断积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8月15日,迎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记者带您一起了解博罗法院如何做好“加减法”,为守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司法力量。
博罗生态环境优美。这是罗浮山景区。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减存遏增
从严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
作为司法审判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法之利器严厉惩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加强对生物本身的保护,减少相关犯罪。
以画眉鸟为例,画眉鸟形体丰富且叫声婉转,备受爱鸟人士的喜爱。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物种,禁止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若为了一己私欲擅自捕猎、收购、出售、饲养画眉鸟,均有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2023年5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先后两次向钟某(另案处理)购买40只画眉鸟饲养在家中,用于观赏及斗鸟。其鸟友亦赠送了16只画眉鸟供其饲养。同年11月20日,公安民警在陈某的饲养点查获画眉鸟共56只。经鉴定,该56只画眉鸟为鸟纲形目噪科画眉,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达28万元(5000元/只)。经审理,博罗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被告人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认罪认罚且未造成画眉鸟死亡,量刑时酌情予以考量,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审理一案,普法一片,让保护环境资源的意识深入人心。据统计,近年来,博罗法院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呈持续下降趋势。数据的背后,反映了博罗的环境保护愈发向好、绿美生态建设持续向上。
博罗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高度重视。
加强保障
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履职
作为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博罗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样高度重视,以行政审判职能,让负有监管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更主动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职责,厚植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土壤,增强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屏障作用。
大亚湾区新某村和霞某村曾在宝塔洲岛周边海域开展传统生蚝养殖业,养殖项目停止后,养殖所用浮球等设施设备一直存放于宝塔洲岛,严重破坏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相关职能部门巡查发现后,要求当地街道办迅速开展清理工作。当地街道办则要求上述村自行开展垃圾规范化清理处置。由于上述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无力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申请由街道办对宝塔洲岛的浮球垃圾进行清理。后该岛生态环境仍处于被污染状态,由于社会公共利益被侵害,当地检察院以街道办为被告向博罗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收案后,博罗法院的案件承办人通过司法赋能检察监督入手,多次联系当地检察院,推动检察院督促被告尽快完成对宝塔洲岛的环境修复。最终,当地街道办依法履行保护宝塔洲岛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岛上的垃圾清理完毕,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岛上动植物的栖息和生长环境得以恢复。
今年4月19日,博罗法院裁定该案终结诉讼,发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的首份终结诉讼行政裁定书,为当地的海洋环境修复与岛上的生物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赋能
厚植绿美生态底色,延续生物多样性
博罗是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拥有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罗浮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黄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内植被保存完好、生态食物链平衡,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重大作用。
博罗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让生物多样性在优良的生态环境加持中不断延续。
某石场有限公司获得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在2014年1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期间,被告人刘某龙、杨某明为公司牟取非法利益,无视许可证载明的许可开采量,共计超采211.155万立方米。博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石场有限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过许可规定的开采范围、规模范围,情节特别严重,该公司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刘某龙、杨某明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属情节特别严重,其二人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据此,博罗法院判处被告单位罚金320万元,刘某龙、杨某明作为直接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刑罚。
被告人罗某平明知某土地性质为耕地,仍在该地块上堆砂并进行平整,导致大部分地面被集装箱、建筑材料压占,致使地块耕地的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被告人罗某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造成大量耕地被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博罗法院依法判处罗某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万物生灵,美美与共。有了司法为生态保护和绿美生态建设赋能,博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物更有灵气。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