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博罗县法院用心用情用法为每个小家庭夯实“幸福基石”
司法护航“一老一小” 温情守护“朝夕美好”
“确实是我们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感受,法官你放心,以后我们不会在孩子面前这样争吵了。”“好家风身教重于言教,今后我会更重视老人的需求,给孩子做出表率。”……在博罗县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向阳花开”爱心小屋里,这样“幡然醒悟”的画面时常上演。
家庭纠纷案件看似法律关系简单,实际常常涉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权益问题,更需要锻造司法服务的“全链条”。近年来,博罗县法院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团委、调解委等部门组织共绘“同心圆”,推动构建“法院+N”联动联调的高效解纷模式,以法治护航,用司法力量为“一老一小”遮风挡雨,用心、用情、用法为每个小家庭夯实“幸福基石”。接下来,博罗县法院还将积极延伸司法触角,不断增强“一老一小”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护朝夕美好”的承诺。
护老
筑牢老年人权益“保护罩”
“妈,之前我的言行有点过激了,但我那样做,也是怕你的养老钱没了……”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博罗县法官曹万畅温情司法,成功帮贺老太(化名)、黄某母子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母子二人因何闹翻?2023年初,黄某陪同贺老太去银行,将一笔定期存款的利息取出。在取款中,他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引导母亲将二十余万存款转至自己名下。贺老太发现后,多次向黄某要回钱未果。近日,由于想帮外孙田某(化名)偿还一部分外债,贺老太再次找黄某要回存款。二人由此发生争执,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拉扯中,贺老太的牙齿被磕落一颗。气愤又无奈的她,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
曹万畅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不能一判了事,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曹万畅调查案件时,黄某着急地表示,其外甥田某欠了约97万元外债,贺老太想将存折内的25万元全部取出给田某还债。黄某认为,这25万应该用于母亲的养老。之所以将存款转到自己名下,不是想独吞这笔钱,而是担心母亲一时冲动,将积蓄一分不留地给出去。至于田某的欠债,可以由几兄妹凑些钱来帮忙,绝不能用掉贺老太的存款,让其晚年没有保障。
黄某并不是不讲理的人,只是情急之下做出过激行为。在了解情况后,曹万畅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地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就算事出有因,你占用款项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属于不当得利,依法是应当予以返还的。何况你还对老人家使用了暴力,让自己儿女怎么看你?”在法官的劝解下,黄某答应向贺老太返还25万元。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法官团队决定陪同前往银行,见证款项返还的履行并协助当事人签写收据。
案子结了,但养老矛盾是否会继续发酵?能不能从司法的角度,给老人再上一重“保险”?曹万畅重新翻阅了案卷材料,决定将焦点转移到贺老太的赡养问题上来,从根源上解决这个家庭的矛盾。由于赡养纠纷超出了该案的诉讼请求,本着节约诉讼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的目的,曹万畅委托综治中心,共同组织贺老太及其三名子女进行联合调解。在博罗县法院的积极推进下,一家人最终就贺老太的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然而,在家庭纠纷案件中,老人大多是受害一方。在办理涉老案件时,并不能一判了之。博罗县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总是“多想一层”,用“孝心”促使案件纠纷平和化解,既用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用温情司法护航“老有所养”。
护苗
密植未成年人成长“防风林”
“一老”连着“夕阳”,“一小”连着“朝阳”。博罗县法院不仅守护好老人的晚年,还保护好孩子的童年。
“你们的难处,大家都十分理解,但是父母之间的摩擦不能牵涉两个孩子。”曹万畅同时也是另一起家事案件的承办法官。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他语重心长地对当事人说:“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今天是来探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曹万畅向夫妻双方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协商合理的责任分工方案。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女儿2013年出生,儿子小轩2014年出生,有智力障碍。在法庭上,夫妻双方“针尖对麦芒”,相互指责。女方认为男方长期家庭缺位且性格暴戾,遂向法院诉请离婚并申请抚养女儿,同时愿意每月承担儿子一半的医疗费用(约1000元)。而男方则对女方近两年居住在外,未实际照顾孩子有较大意见,坚持要么由女方抚养儿子,要么女方需一次性支付30万元医疗费用。双方在儿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分歧较大且互相推诿。
考虑到本案涉及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的特殊儿童,为了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责,消除不稳定家庭因素,博罗县法院联合当地妇联,到当事人家中进一步了解现实情况。
经过深度沟通,结合家庭目前生活状况、父母抚养能力、孩子个人意愿等条件,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轩仍跟随爸爸和奶奶居住生活,医疗方面由双方每月轮换带领就医,并各自承担该月实际医疗支出。在博罗县法院的见证下,夫妻双方分别签订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承诺未来将以身作则,保障子女全面健康成长。
该起案件是博罗县法院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落到实处的有力见证。为护苗健康成长,博罗县法院延伸司法职能,让“案内”工作有力度,“案外”工作有温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植“防风林”,用个案的微光汇聚成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法治晴空”。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 通讯员温芷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