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挪车就拖移!博罗消防整治各类消防通道乱象

  “你好,这是消防通道,请将车子移走。”日前,在博罗县城的某小区,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劝离停在消防登高操作面上的车辆。今年以来,博罗县消防部门加强了对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整治,为群众打通生命通道,切实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

  在常态化排查整治中,消防监督员发现,在居民小区,尽管消防登高操作面禁止占用的黄色标线清晰醒目,但仍有不少业主将车子停在作业面上。消防监督人员提醒,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专门供消防车停靠并进行灭火救援的作业场地。高层火灾一旦发生,云梯消防车必须在这里展开作业。楼道里,消防应急通道被挤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县城一些老旧小区,旧家具、纸箱、鞋柜、自行车将原本就不宽敞的楼道挤占得只剩一人通行的宽度。

  为整治各类消防通道乱象,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已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2次,累计清理占道、堆物隐患126处。目前,消防部门已与交警部门联合成立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组,每天派出消防车到各小区、工厂企业及道路巡查,测试消防车能否正常通行。对于不配合挪车的车辆,直接派拖车拖移。同时,消防部门持续走进社区、村居、学校,向居民讲解消防通道的重要性。

  【温馨提示】

消防通道不是停车场,楼梯间不是储藏室

  消防通道不是停车场,楼梯间不是储藏室。 每一次侥幸的停放、每一件堆放的杂物,都可能在火灾发生时,成为阻碍生命救援的那堵墙。这条通道,卡住的不只是车,更是对规则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是那份“别人能停我也能停”的麻痹心理。打通它,需要的不只是拖车和罚款,而是每个人对安全的共识。

  消防部门提醒:“一旦发生火灾,通道被占,居民无法快速逃生,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抵达火场核心区域;登高操作面被占,高层被困人员救援受阻——直接错过的是火灾扑救的黄金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消防车通道。违反规定的个人将面临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则会被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此类问题,可以随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文字 惠报全媒体记者李燕文 通讯员刘晓波

  图片:博罗消防提供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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