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工匠”评选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为2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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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工匠”评选开始申报
第二届将评选出10名优秀工作者,申报时间为2月24日前

  惠州日报讯 (记者匡湘鄂)在继2020年开展了第一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后,日前大亚湾区启动了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目前正接受申报,申报时间为2月24日前。活动将评选出10名为大亚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并授予第二届“大亚湾工匠”称号。

  据了解,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一支甘心奋战在生产一线,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适应大亚湾高质量发展的工匠人才队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尚工匠、学习工匠、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激发全区劳动者的创新创造热情,经区总工会、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

  “大亚湾工匠”是指多年来专注于某一领域,具有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行业(工种)处于领先地位,技术革新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为所在单位和大亚湾区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且经第二届“大亚湾工匠”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为“大亚湾工匠”的技能人才。

  “大亚湾工匠”面向全区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选对象不受学历、身份、户籍限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2020年,大亚湾区开展了第一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评选了丁博等10人为大亚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

  新春伊始,大亚湾区启动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经申报、资格审核、专家初审、现场审核等流程后,确定第二届“大亚湾工匠”10名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审定公示。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将颁发“大亚湾工匠”荣誉证书、纪念章,纳入区委人才办人才库管理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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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总工会、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成立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

  01、申报

  申报第二届“大亚湾工匠”者,可通过单位和行业协会推荐,各单位在申报前需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亚湾工匠”评选申报表》;

  2.申报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个人主要荣誉证明材料;

  3.近期正面彩照电子档,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审核评定、宣传报道、表彰活动等使用)。

  注: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第二届“大亚湾工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dywqzgh@dayawan.gov.cn),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02、资格审核

  2023年2月下旬,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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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专家初审

  2023年3月初,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初审,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后,推荐20名入围名单。

  04、现场审核

  2023年3月下旬,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专家人员对20名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评审,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第二届“大亚湾工匠”10名候选人名单。

  05、审定公示

  第二届“大亚湾工匠”候选人名单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评议。

  06、通报表彰

  第二届“大亚湾工匠”由区总工会、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颁发“大亚湾工匠”荣誉证书、纪念章;被评为“大亚湾工匠”的将纳入区委人才办人才库管理;给予“大亚湾工匠”获得者个人奖励3000元;由“大亚湾工匠”牵头成立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工会,由区总工会向市总工会申请经费支持。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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