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大亚湾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

  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章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直是困扰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如何将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对此,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破局之路。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题调研座谈会、以诉讼调解中心为依托设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按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快捷键”。

  随着一纸调解书递到王某黎手里,他终于如释重负。“不用打官司就能快速达成和解,真心感谢调解员的付出。”王某黎口中的调解员是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付晓畅。

  今年5月,王某黎因制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用于制造的工具,并处罚款15万元。随后,王某黎以程序违法、处罚过重等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王某黎家庭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罚款。但在行政处罚时,其并未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付晓畅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迅速找到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一方面,他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王某黎的家庭情况属实;另一方面,他多次与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调解“最优解”。

  多方奔走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是惠州市首例经司法确认的行政调解案件,也是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后结出的第一个硕果。

  “调解员深入走访调查,查清了历史原委和事实,也解开了我们7个人十年的‘心结’。”今年7月,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受理了7宗西区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纠纷案。

  “明明41年前和村里300多个人一起从水库迁到老畲村,为什么想要认定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系这么难?”当事人罗某华情绪激动地向调解员诉说满腹委屈。

  接案后,付晓畅一边约谈案件代表人和大亚湾西区街道老畲光二村民小组负责人,以求真实全面地了解案情;一边与西区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展多次座谈。针对争议焦点,付晓畅反复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化解双方分歧。

  7天后,付晓畅将一份细致翔实的《案件调解建议书》送达至西区街道办,为案件的顺利调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据了解,近年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行政争议调解适用哪些范围?如何规范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流程?……在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处机制的实施方案》中,这些问题有了答案。

  工作开展以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接受行政争议案件共计63件,成功调解9件,发出调解建议30多件。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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