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匡湘鄂)近日,大亚湾发生两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一男子酒后寻求刺激在澳头龙尾山水库附近故意点燃落叶引发野火被刑拘;一男子在自家果园点火焚烧杂草引发大火致自身受伤。两起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野外用火安全的警钟:杜绝野外违规用火,筑牢森林“防护墙”!
2024年12月28日10时许,嫌疑人张某某(男,32岁)喝了五瓶啤酒后,散步至龙尾山水库。为寻求刺激,其在距水库铁门约100米处将落叶堆起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确认落叶堆燃起后离开。往前行走约10分钟后,其再次堆叠落叶并添加树枝制作简易火堆,用打火机点燃。为寻求刺激,其又找了第三个放火点,用落叶和树枝堆叠点燃。张某某确定火堆蔓延至周围树干后,从附近水边下水游泳到对岸就地睡觉。
当日黄昏,张某某醒来发现对岸着火地有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作业,出于惧怕心理,便上山躲避,直至12月30日迫于饥饿走出山地找寻食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估算,张某某3处放火共烧毁水库边约70亩的林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放火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一男子焚烧杂草引发大火烧伤自己。2025年1月19日,有群众报警称霞涌园岭岗村山上着火,火势很大。随后,经多支消防救援队伍合力救援,现场明火扑灭,无人员被困。
经调查,当天14时许,村民贺某某(男,67岁)独自在园岭岗村自家果园给果树浇水时欲除去果树周边杂草,在接好水管后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因水管连接出现问题无法出水,贺某某便维修水管。在此期间,现场火势增大。贺某某虽努力扑救但火势已不可控,造成果园大面积烧毁。贺某某在救火过程中烧伤左手手掌及大腿,后被其他村民送往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