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3企业获颁发“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

  惠州日报讯 (记者叶文青)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放心消费“双承诺”工作,进一步推动惠城区“放心消费粤行动”工作富有成效、走在前列,近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今年被评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企业颁发牌匾。

  截至10月份,惠城区共申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92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0户。经评定,西湖丽日商圈、水北市场、共建市场被评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现场,授牌企业表示,将继续积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注重品质,诚信经营。

  据悉,“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商圈的创建,是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培育诚信消费示范商圈(步行街)活动的通知》要求,面向全区各行业经营者,由经营单位自主申报,在惠城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大型商圈、农贸市场等5大类诚信消费创建。

  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大力引导街区(商圈)、餐饮店、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和其他单位的经营者积极参与“双承诺”活动。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督促经营者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为抓手,以诚信经营为根本,践行责任、守法经营,做到“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以优质产品与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提升自身吸引力、竞争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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