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鼓励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每亩耕种最高奖补300元

  记者昨日从惠东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治理耕地撂荒,扎实推进该县2022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抓好2022年春耕生产,该县印发《惠东县2022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办法》,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进行奖补。

  据介绍,该县2022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为:省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6月下发的“各镇各村2020年连片大于15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内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5277.48亩,以及基本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指通过清理田块上的杂草、杂树等,清淤疏沟后可解决田块用水或附近有水源可通过抽水解决田块用水的田块)12246.13亩。此外,还包括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各镇各村2020年连片大于15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以外的撂荒耕地中具备耕作条件的4379.39亩田块。全县2022年早造计划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合计21903亩。

  为严格治理耕地撂荒,《通知》规定,如田主自家不耕,且没有办理流转手续即没有签订《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又没有于2022年3月5日前落实给其他村民代耕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镇政府(含街道办、管委会)可以组织落实给第三方(如: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或家庭农场)代耕,不需向田主支付田租等费用,种植农作物收益归耕种者。

  对自家不耕的农户的承包土地,该县鼓励采取如下模式:各家各户的承包土地流转给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再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统一租给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或家庭农场),租金收入一部分分给参与流转承包土地的农户,一部分归集体所有,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为全面完成该县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该县出资进行奖补,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各镇各村2020年连片大于15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内的“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全县5277.48亩),以及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各镇各村2020年连片大于15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以外的撂荒耕地中的“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全县复耕复种计划任务4379.39亩),完成2022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耕种者,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各镇各村2020年连片15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内的“基本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全县12246.13亩),完成2022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耕种者,给予每亩3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惠州日报记者赖金朗 通讯员马晓飞 吴培聪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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