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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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离婚双方收到后均要求庭外和解,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

  近日,惠东县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冯女士和李先生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双方提升责任意识,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惠州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向离婚案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4月16日,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在惠东县法院圆桌法庭开庭审理。冯女士和李先生育有一儿一女,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越积越深,冯女士一纸诉状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两个未成年人分别由两人抚养。冯女士在庭审中主张女儿给她来抚养,李先生要求两个孩子都交由他抚养,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官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现状和子女抚养情况后,从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角度入手,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分别交给冯女士和李先生,敦促双方履行好监护职责,最大限度降低因父母婚姻矛盾导致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利影响。

  “这份提示让我学会了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我们的纠纷。”“我俩一直站在各自的角度在争吵,忘了父母争执对孩子的影响。”收到提示后,当事人双方均要求法官给予庭外和解时间,并表示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尽力弥补因婚姻的危机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等纠纷案件中,要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惠州法院第一时间落实要求,制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宣传册、宣传书,并发放给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帮助、教育、引导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

  去年审结家事案件43%以调撤结案

  继惠东县法院发出惠州法院系统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4月19日,惠城区法院也发出该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年1月,何先生向惠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吴女士离婚,并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始终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到长子现随何先生共同生活、幼女现随吴女士共同生活,不改变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因此判决长子由何先生抚养、幼女由吴女士抚养。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长期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主审法官在作出判决后,对双方进行回访,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原、被告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据悉,2023年以来,惠州法院与公安、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心理辅导及调解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平台,不断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2023年全年,惠州法院审结家事案件2871件,其中有43%的案件以调撤结案。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刘镜宇 黄丽心 蔡嘉威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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