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条线索最高奖励50万元!惠阳出台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7月8日,惠阳区印发《惠州市惠阳区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的,单条线索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办法》正文共19条,并首次以附件形式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自2026年7月8日执行,有效期5年。

  举报范围明确

  须用时满足五项条件

  《办法》所称的举办人是指以书面、电子材料或通过电话、网络、当面等形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但以下人员不属于《办法》所称举报人:(一)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在职人员以及其他负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法定职责的执法人员;(二)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或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三)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违法犯罪事实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四)揭发他人毒品违法犯罪事实或提供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犯罪嫌疑人或在押、服刑人员。

  《办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病毒)、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须同时满足五项前置条件:(一)举报发生在惠阳区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惠阳区的外地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关键作用。(四)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据此破获毒品案件。(五)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阶梯式奖励标准

  单条线索最高奖励50万元

  《办法》规范了举报奖励的情形和标准,列举了吸毒、贩毒、制毒、在逃嫌疑人等可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并按毒品数量、场所类型、制毒工厂规模等设定了阶梯式奖励金额,同时规定了多线索、多人举报、累加奖励及不同单位受理的奖励规则。

  根据《办法》,有五种情形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包括举报吸毒的;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的、举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的;举报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举报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

  在举报吸毒人员或吸毒场所方面,《办法》将奖励与不同的执法处置措施挂钩,更为精准:每行政拘留1名奖励1000元,每社区戒毒1名奖励1000元,每强制隔离戒毒1名奖励2000元,每刑事拘留1名奖励2000元,每案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在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方面,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为例,从不满10克奖励1000元到50千克以上奖励30万元,实行阶梯式奖励。举报制造毒品窝点、工厂的,同样可获得相应奖励,视被捣毁工厂的规模大小和毒品类型奖励10万元-50万元。

  在举报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方面,《办法》将二类和三类管制品种的最高奖励额度均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与一类持平。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提供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等,奖励标准与以往基本一致,如提供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1万元,有特别贡献的给予加倍奖励。

  举报人同时举报毒品犯罪活动线索2条以上的,按《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分别奖励。同一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视其价值按比例分享奖金;同等条件下,奖励最先举报人总奖金的50%,其余奖金按举报顺序平均奖励(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畅通举报渠道

  公安机关“一站式”受理

  《办法》改变以往群众需多头联系或上门举报的不便,明确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当面、书面、电子材料等多种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地址,实行“一站式”受理,方便群众参与禁毒工作。

  《办法》明确,受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资料,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泄密、通风报信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办法》还细化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举报材料冒领奖金、泄密、通风报信等六种情形的责任追究,明确“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查证属实或破案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凭有效证件即可领取奖金,无需额外提供复杂证明材料。领奖期限为2个月,给予举报人更充裕的时间。奖励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防止奖励被挪用或拖欠。

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方式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举报电话:0752-3366677

  举报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57号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禁毒大队

  举报电话:0752-3883370

  举报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六路2号禁毒大队

  惠报全媒体记者 黄尉宏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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