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打造惠州首个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 源头预防酒驾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秦达惠)“我在广东生活了几十年,第一次现场旁听醉驾案件庭审。酒后开车不仅很危险,还可能被判刑,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在龙门县人民法院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驾驶学员观摩庭审后感触很深。

  近日,针对酒驾案件高发易发的态势,龙门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与龙门县广华驾校共同打造惠州首个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旨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堂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学员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推进地方平安和法治建设。

  龙门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肖吉亮告诉记者,根据有关工作方案部署,该审判教育基地每季度都会开展不少于一次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活动,将宣传教育纳入驾校的选学内容,让每一位学员在取得驾照前都接受宣传教育,真正抓好源头预防。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在惩治醉驾犯罪中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刑事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效果。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严格区分醉驾行为不同情节,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审判公平公正。

  与此同时,龙门县法院主动强化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形式,达成了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等多项工作意见,为规范办理醉驾案件提供具体指引,形成了打击醉驾行为的整体合力。

  当前,该院还联合龙门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县交警部门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活动,已组织20余名犯危险驾驶罪的社矫对象志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据统计,近3年来,龙门县法院共受理醉驾刑事案件235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0%。截至目前,审判教育基地共组织了70名学员参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学员的风险意识和守法意识,该审判教育基地正制作一批危险驾驶普法小册子,将派发给每一位学员,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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