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制度

  记者从龙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龙门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完成专项调研课题10个,作出决议、决定13项,去年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过去一年,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依法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推动政府及其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桉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龙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多次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调研,及时听取群众呼声,为推动龙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低碳转型贡献人大力量。

  龙门县人大常委会紧盯民生工程实施和民生诉求,对2021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开展对《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执法检查。健全人大信访转交办理反馈和协调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5件(次),及时转办督办重要信访件13件,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在相关监督工作中予以回应。此外,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提出建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追赃追逃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追赃追逃领域治理效能。

  过去一年,龙门县人大常委会还持续优化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督办、答复等环节,继续在2021年度县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200万元作为代表建议办理资金,用于解决县人大代表建议中群众关心而又急需资金的实际问题,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的5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达98.1%。

  同时,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围绕乡村振兴、“三院”建设、东较文化广场儿童游乐场地改造项目、风景河整治和S244线改建工程建设等专题开展视察活动;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落实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今年,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龙门县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中体现人大担当;服务中心大局,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中贡献人大力量,着重聚焦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高颜值城市、创造高品质生活和实现高效能治理。

  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将发挥代表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彰显人大特色。完善工作评议机制,制定县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在县人代会上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评议;深化“双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交办、限时答复机制,此外,稳步推进代表联络工作站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引领,持续推进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赋能增效;建立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及各专委、各工委(室)挂钩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度,加强对挂钩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指导,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

  为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效,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引导代表善于把调研了解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接地气、惠民生、有实效的议案建议。同时,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着力构建交办高效率、承办高标准、督办高水平的代表建议全链条办理模式。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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