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实现“就近办”“一站办”

  今年6月15日起,惠州市参保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时,不会再遇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两边跑、耗时长等痛点难点问题了,全市已实现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就近办”和“一站式”办理。

资料图。 东江图片社供

  记者了解到,惠州新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了门特待遇申请流程,将门诊特定病种的确认权限放到有确认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申请门特病种待遇确认或续期,可直接在医院前端办理。

  此前,惠州市参保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或续期,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确认盖章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费时又费力。今年,市医保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全面优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或续期的办理流程,实现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领“就近办”和“一站式”办理,极大方便群众办事。

  从今年6月15日起,惠州市参保人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时直接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携带既往病历、检查报告结果等资料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将有关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后,即可享受相关病种的门特报销待遇,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目前我市具有门诊特定病种确认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惠城区三级医院及各县区人民医院,参保人无需再到医保经办部门提交资料。

  另外,我市按照国家及省工作部署,已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的就医地选点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无需垫付药费后再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还将针对参保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渠道、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满足参保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确保医保惠民便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特约通讯员肖琦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