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机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调整有助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在“房住不炒”、“三道红线”及“三稳”的大背景下,去年以来融资端收紧,房地产企业资金链遇到挑战,再叠加个别企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市场形成了某种开发商“可能难以交房”的预期。在此背景下,各地政府“保交楼”力度提升,对企业预售资金监管明显趋严,部分地区出现过度监管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最近,有主流媒体报道称,2022年1月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正式文件。根据报道信息,该文件(即“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交纳范围、取用条件等进行了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

  而此前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曾对预售资金监管做出原则性规定,即各地区自主出台相应的“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导致各地预售资金监管的方式差别较大。由于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部分地方预售资金监管存在政策不明确、提取基数和提取比例过高、提取节奏不合理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出台的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有利于厘清各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增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可对此前部分地方预售资金监管过严的做法起到一定的纠偏效果。

  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商最重要的现金流,是支撑项目持续开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一般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监管预售资金核心作用就是保障项目交付。实际上,随着市场变化,我市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亦历经多次演变。在2015年,出台了被誉为“史上最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2021年,为了持续深化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发布了《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惠州世联行数据研究中心认为,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于政府而言,深化监管制度有利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维护房地产长远健康发展;于开发商而言,有利于缓解房企的资金压力,降低房企违约、破产的概率,对行业内部有序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于购房者而言,房企监管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比如2015年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化解了市场风险,降低项目“烂尾”概率,有效保护购房者权益。

  文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邬玉婷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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