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多措并举确保新《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

  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以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一年来,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以确保新《行政处罚法》顺利实施;市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统筹协调,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动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惠州市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有关精神。

  加强组织部署 强化学习培训

  为确保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实施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3月22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新《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推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的各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加强对新《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纳入培训体系 夯实执法人员执法基础

  为切实抓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新《行政处罚法》的理解适用,我市强化组织统筹,将学习新《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作为2021年培训的重点内容。

  紧抓“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1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分别组织两次全市集中培训,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新《行政处罚法》,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和“传递效应”。

  覆盖“绝大多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新旧条款认真学习和掌握修订的内容,拓宽学法渠道,定期举办各类行政执法队伍专题研讨培训班;各级普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新《行政处罚法》。

  面向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新法知晓率。我市司法行政部门采取调研走访、评查案卷、学习交流、上门授课、做客媒体访谈等方式,强化各行政执法机关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市直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分领域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深入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自觉守法意识。

  强化执法督导 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市司法局以新《行政处罚法》施行为契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多措并举确保新《行政处罚法》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新《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全面部署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执法主体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启动“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系统,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有效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效督促各执法单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大力推进民生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贯彻实施好新《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我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考试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制定《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内容共涉及市场监管13个领域66个事项。该意见适应新形势发展,大力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以集中轮训、网络授课、实地观摩、交流研讨等形式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宣讲,营造学法氛围,掀起学法热潮,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到行政执法实践;并结合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设配套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关云 通讯员钟远忠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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