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委会揭牌

  惠州日报讯 (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何素薇)日前,经过一个月多的筹备,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社会组织总会挂牌成立,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惠城区司法局、市社会组织总会等有关领导共同为该调委会揭牌。这标志着,惠州市涉社会组织领域有了专业、规范、便捷的调解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全市社会组织总量超3500家

  揭牌仪式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祖平表示,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是新形势下惠州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化解社会矛盾的有益尝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社会组织创新服务载体搭建了新平台,必将为促进惠州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帮助。

  他希望,惠州市社会组织总会要做社会组织领域矛盾纠纷解决方案的引领者,着力把调委会打造成为惠州乃至全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典范、新品牌,为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市民政局局长吴素青简要介绍了全市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及其功能作用。“社会组织发挥着承接政府、市场、公众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弥补政府服务、市场调节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她介绍,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规模、数量发展迅速,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总量自2017年到2021年持续增长。截至今年3月,惠州市社会组织总量达3500多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五。数量增长的背后,如何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必要。因此,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恰逢其时。

  她希望,该调委会在服务社区、化解纠纷等方面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努力将该调委会打造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惠州范本”。

  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运行和开展自我管制

  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惠州市社会组织总会设立的,筹备工作从今年3月份正式开始。调委会由总会选聘3~7名委员,集体决定调委会重大事项,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据悉,该调委会属行业性、专业性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范围是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专业知识,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发动会员积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组织和谐发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受理惠州市社会组织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恶化;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深化发展;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惠城区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经典案例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该调委会的诞生,有利于社会组织开展自我管制,对社会组织的健康运行将起重要作用。”市社会组织总会会长陈俊希介绍,随着该调委会的成立,市社会组织总会将充分发动调委会全体成员,为服务社会组织尽最大的努力。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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