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 这个条例(草案)首次审议,出台后将关乎你的一举一动

  “将文明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是顺应民意、深得民心的大好事!”近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消息一出,在全市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这是文明惠州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为约束不文明行为、用法律护航城市文明奠定基础,从而为社会增添更多美好、更多和谐。

  德治法治相融

  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

  让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法治保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实践,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充分体现。

  

汽车礼让行人过马路在惠州蔚然成风。

  “文明行为促进,外部的引导与约束、个人的道德自觉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市委党校文化建设教研部主任、副教授张婷说,文明程度的提升,不会一蹴而就,既要通过社会通识教育及时推进,正确引导人们把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作为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又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助力,建立长效机制,而《条例(草案)》以“促进”为核心,制定行为规范、倡导文明新风,注重市民文明素养养成建设,彰显惠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担当新作为,必将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风气,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个人感受到和谐幸福。

  “《条例(草案)》首次接受审议,对我们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是一剂‘强心剂’。”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张思勇说,这意味着在惠州文明行为将有法可依,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的行为,从此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和规范,也能够让人对文明多一份敬畏和珍惜。同时,通过立法的规范引领,可以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取向,让德治和法治相依相融,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也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品质提供坚实保障。

  家住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新社区的居民沈吉森认为,《条例(草案)》接受审议,彰显出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使命,将文明要求从道德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遛狗不拴绳、开车不礼让行人、城市‘牛皮癣’等顽疾,一直让人头痛。”他说,过去对于这些行为,除了进行相应的道德教育,没有其他办法。如今,《条例(草案)》明确提出了市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文明行为规范,约束不文明行为即将实现有法可依。

  聚焦民生热点

  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

  《条例(草案)》内容翔实,特别是聚焦了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等市民广泛关注的事项,有利于运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让文明蔚然成风。

  

外卖骑手宣誓文明行车,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条例(草案)》对公共交通文明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对保障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大有裨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副科长钟桢认为,每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建设者,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文明出行方面,都应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有义务、有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监督。

  钟桢说,目前,惠州交警正联合市文明办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曝光活动,邀请市民举报曝光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并对典型的、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官方平台持续予以曝光。“曝光活动成效明显,不仅对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作用,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还有效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安全比时间更重要!《条例(草案)》对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进行明确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家的文明出行意识,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的有效保护。”快递小哥张立云认为,个别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因赶时间、贪图方便,还是存在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张立云表示,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带动本行业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全民响应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

  要让文明立法深入人心,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条例(草案)》的普及工作。

  “为文明立法,以法治刚性约束不文明行为,很有必要也很及时。”惠州好人、惠州最美志愿者郭竹松认为,《条例(草案)》接受审议,其意义可圈可点,若要让文明立法深入人心,宣传不可缺少。“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美的底色,而志愿者是社会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作为一名志愿者,我将通过志愿服务,切实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郭竹松说。

  

大手牵小手清洁家园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惠州市健康文化协会副会长吴春仁特别关注《条例(草案)》中的志愿服务内容,认为其中“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移、褒奖激励等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的内容特别有意义,将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管理,同时也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对惠州打造好人之城、志愿服务之城大有裨益。他说,接下来希望加强《条例(草案)》的宣传和实施,努力营造全民响应、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

  惠州市华罗庚中学高二学生陈昊平时看见路上有垃圾,都会停下脚步捡入垃圾桶。他说,只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改变不文明的陋习其实很简单。“真正把文明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一定会拥有更加璀璨的文明。”陈昊说,世界属于每一个人,大家都有义务去爱护它,文明之花定会盛开在每个角落。

  统筹 惠州日报记者欧阳成

  采写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龚研 欧阳成 涂坚 骆国红 实习生梁文玥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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