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凉茶店老板被判刑七个月!只因在凉茶里加了…

  怕上火 喝凉茶

  感冒发炎 喝凉茶

  消暑健脾 喝凉茶   

  凉茶是不少广东人的心头宝

  没什么小病是一碗凉茶解决不了

  然而

  为了“疗效”往凉茶里加“料”的操作

  您见过吗?

  5月25日下午,惠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4000元,并在市级以上报刊或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卖“加料”凉茶

  2021年1月

  被告人赵某注册经营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某凉茶店。

  同年9月1日、2日

  赵某为增加药效,在凉茶制作过程中,将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片、甲硝唑片等药物添加进凉茶中对外销售,非法获利400元。

  9月2日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销售的凉茶送检。经检验,该店在售的感冒茶、咽喉茶、化痰止咳茶、牙痛茶等中均检出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红霉素、甲硝唑等成分。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

  凉茶属于食品,被告人赵某在凉茶中添加了西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片、红霉素片、甲硝唑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赵某添加的药品属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经调查,被告人赵某不具备医师或药师资质,为增加凉茶销量,在无医药依据及明确操作规范的情况下,非法添加的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西药,该行为可能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损害,危及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

  因此,赵某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行为属于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关于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支付赔偿金400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凉茶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的作用,是人民群众根据当地的气候、水土特征,在长期预防疾病与保健的过程中,食用、总结出的一种饮料,历史悠久,深受岭南地区群众喜爱。其作为一种含中草药成分的饮料,国家将其列为食品来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的食品里禁止添加药物成分。

  本案中,赵某通过添加西药的方式,误导和夸大凉茶的“治病特效”,以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不仅扰乱了凉茶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更是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安全隐患。

  在此,提醒广大商家、经营者,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合法生产经营,切勿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广大消费者亦应加强食品安全鉴别意识,发现不法经营行为时,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说到凉茶,小编要多说一句:

  夏日炎炎

  大家都觉得喝凉茶便利又有益

  清热袪火,舒缓心情

  但你知道,这喝凉茶

  也有许多禁忌吗?

  1、不是人人都适合喝凉茶

  天气燥热,许多人也都感觉身心燥热,总觉得赶紧喝两杯凉茶来预防上火,但是,凉茶性寒,喝凉茶也要看体质的。如果本身就体寒的人,再喝凉茶就有可能伤及脾胃。

  而且,就算是上火,也分有阴虚上火的体质,喝凉茶的话,则会“阴火”更旺,有弊无利,所以,不能一到夏天天气炎热就盲目地喝凉茶哦。   

  2 、不宜长时间喝凉茶

  凉茶不是茶,从配方上面来说,凉茶都使用的中草药入方,所以必然带着药性,就算是药性偏平性,喝多了也伤脾胃,更别说经年累月地喝,破坏肠道微生态的平衡。并且,凉茶性寒,也许本来轻微地上火,不停地喝凉茶,反而又变成了体质虚寒, 更不利于身体的健康。

  3、 不宜太依赖凉茶

  许多人都觉得,一些不太严重的病情,能多喝凉茶调理一下就好,把希望都寄托在喝凉茶上。但凉茶并不能代替医生问诊,很多时候喝凉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还有可能耽误病情。

  还有,现在许多人出现一些病痛,就想着反正多喝凉茶就好了,反正是有益无害的,且不说凉茶本身多喝不好,且,就算是凉茶,也不是都是有利无害的,不同的凉茶对应着不同的功效,如果不能很好的分辨功效,胡乱地喝凉茶很有可能反而使病情加重。

  来源:惠东县人民法院、健康饮食网、由惠生活go微信综合整理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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