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21年度县(区)河湖长制考核:3县区获通报表扬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郭彩丽)市河长办日前通报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1年度县(区)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大亚湾区、仲恺区、龙门县3个县(区)予以通报表扬。

  去年全市累计巡河湖超16万次

  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202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部署,把河湖治理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来抓,以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惠州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其中淡水河、沙河入选2021年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坚持河长领治,推动各类河湖问题解决。”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起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起全面实施湖长制以来,惠州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2021年,全市各级河湖长和巡河员共巡河湖超16万次,解决问题8000余宗,有效提升了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成效。

  市河长办组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7个县(区)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全市各县(区)2021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大亚湾区、仲恺区、龙门县3个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4个县(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治水新常态加快形成

  据市河长办通报,在巩固“十三五”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保持攻坚态势,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协同发力,持续开展全市九大水系主要支流河涌整治。2021年惠州市11个“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优于72.7%的目标要求,劣V类比例为0;27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均稳定达标。同时,我市全力破解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瓶颈问题,高质量完成15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创新开展专业巡河,通过购买服务组建了8人专业巡查暗访队伍,每天外出巡河作业不少于30公里,对全市河湖进行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新招募“民间河长”100名,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769余场,“河长领治、社会共治”的治水新常态加快形成。

  “接下来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及时发现并组织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继续发挥好各级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并保持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减,持续保障水安全和推进河湖常态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碧道建设,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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