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主要指标6个高于省指标

  日前,惠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惠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惠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市妇女规划”和“市儿童规划”,统称“新规划”),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上期“两个规划”达标率93.91%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全国为纲要,简称“两纲”;省市县为规划,简称“两个规划”),是我们党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的成功经验。

  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曾洪梅介绍,在实施“2011~2020年惠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上期规划”)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大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年对上期规划进行验收评估,我市对照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可比量化116项指标,达标108项,达标率93.91%,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任务已经完成。其中,一些重点难点指标还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走在全省前列。

  市妇女规划涉及8领域提出79项主要目标

  为构筑上下一体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框架,推动“十四五”期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发展,依据相关规定,市妇儿工委从2020年底开始起草编制新规划,历经一年多时间,多次修改完善。

  新规划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其中,市妇女规划对标国家妇女纲要、省妇女规划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9项主要目标和85项策略措施。市妇女规划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创新完善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市儿童规划涉及7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

  市儿童规划对标国家儿童纲要、省儿童规划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81项策略措施。市儿童规划提出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社会风尚更加优化,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到2030年,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新规划突出惠州特色高质量设计“惠”项目

  曾洪梅介绍,新规划坚持突出惠州特色,立足惠州妇女儿童事业实际,高标准设置相关指标。主要指标中有6个高于省指标,分别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新规划突出“惠民之州”理念,高质量设计“惠”项目。围绕“惠民利民”理念,在市妇女发展规划中设置惠爱健康、惠暖人心、惠美家和、惠兴乡村、惠聚优才和惠治共享六个重点项目,市儿童发展规划设置惠童友好、惠童健康、惠童家教、惠童托育、惠童安全和惠童关爱六个重点项目。

  另外,新规划注重规划设计的前瞻性,找准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导向,提出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等具有惠州特色的内容。 

  惠州日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姜仁柱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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