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理论研讨会暨市委宣传部集体备课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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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理论研讨会暨市委宣传部集体备课会举行
组建“1+10+N”宣讲矩阵 持续掀起学习宣讲热潮

  ●惠州日报记者龚妍

  见习记者曾镜明

  8月4日,惠州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理论研讨会暨市委宣传部集体备课会举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委宣讲团成员,百姓宣讲队领队,市委党校、高校教师以及有关社科理论界专家约50人参加活动。

  据悉,我市将根据省相关部署,结合惠州实际,完善“1+10+N”理论宣讲体系,组建由1支市委宣讲团、10支百姓宣讲队、N支县(区)宣讲团队伍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矩阵,迅速分赴全市各地各系统开展专题宣讲,持续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惠州调研基地、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主办,惠州日报社协办。

  创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讲宣传

  活动邀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梁道刚教授就如何深入解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精神、如何做好宣讲工作进行专题指导。

  梁道刚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为题,介绍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基本概况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有关要求等。要通过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贯穿的坚定人民立场、崇高信仰信念、强烈历史担当、鲜明问题导向、善于斗争精神、协和万邦情怀,深切体悟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大党大国领袖特有的强大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从而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梁道刚表示,要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为一个整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真正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同时,要创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讲宣传,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结合惠州发展实际深入宣传解读

  会上,我市社科理论专家就如何深入解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精神进行了深入研讨。

  “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善德认为,在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并不是并行线,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无论是自治还是德治,都只有在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下才能做到规范有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乡村治理制度机制,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市委党校三级调研员陈春梧认为,宣讲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要结合惠州发展的实际,重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惠州实践,统一干群思想,振奋干群精神,激发干群斗志,加快惠州发展。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多个专题都对共同富裕作出了深入阐释。”惠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勇说,共同富裕思想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肩负起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接下来,他将以此为切入点进行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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