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困难可“暂停”!惠州落实歇业制度让市场主体积蓄力量再出发

  “这个制度出台得真是太及时了,给了我一个调整时间,让我能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经营方向,之后再过来办理‘唤醒’,非常方便高效。”近日,来自惠州的某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卢先生在办完歇业备案手续后对该制度赞不绝口。

  

工作人员在回答商户有关歇业制度有关详情。

  据了解,卢先生的药店是惠州首个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受疫情和市场影响,卢先生的药店面临着困难,人工、房租、水电等各方面的固定支出不小,但他又不想直接将它注销,想调整经营思路,积蓄力量后继续经营。当卢先生到仲恺高新区惠环市场监管所咨询时,工作人员及时向他宣传了今年推出的歇业制度,并详细讲解了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的程序,歇业期间能享受保留完整市场主体资格、减免相关税费及社保优惠政策等,这个歇业制度正好解决了他的难题。

  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施行了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可达3年。市场主体在决定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目前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在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办事指南,办事人通过粤商通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可以在线办理歇业备案,也可到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机关政务办事大厅办理,现场办理无需预约,即来即办,歇业备案只需提交材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歇业制度

  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制度选择,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暂时“休眠”,并将“休眠”中的市场主体维护成本降到最低,有利于助企纾困,也为国家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础。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服务,让市场主体积蓄力量再出发。

  文 惠报全媒体记者谭琳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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