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救护车就是生命救援车
当救护车亮起警灯、发出鸣笛
这就意味着
又是一场与生命的赛跑
每当救护车行经时
绝大多数车辆都会自主移动让路
为执行任务的救护车
让出中间的“生命通道”
但是
有这样一辆“霸道”小车
不仅不礼让救护车
还“放肆”挑衅司机...
12月6日8时许,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群众报案,称一辆号牌为粤B84***的小型汽车不礼让救护车,并挑衅司机。随后民警立刻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称相关车辆已驶离现场,未发生碰撞。
12月7日上午,民警依法传唤当事粤B84***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刘某到城区二中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询问,刘某如实承认了未及时避让救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且对他进行了普法,明确告知他公民有义务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其后,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行为的危害性,后悔不已。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或许有小伙伴会疑惑
为主动避让特种车辆
产生了交通违法怎么办呢?
别担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所以,对于主动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将自动核销。
对于故意挡道、不避让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
惠州交警零容忍!
希望广大驾驶员都能
文明礼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为他人让出“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