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纪委监委通报查处10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惠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闫健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闫健平先后收受公职人员及社会商人礼金共计人民币78.9万元、港币20万元。闫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闫健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博罗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建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张建光收受公职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33.5万元、港币8万元以及高档酒水一批。张建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张建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龙门县政协原副主席刘树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刘树容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0.8万元及名贵烟酒等礼品。刘树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刘树容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仲恺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原主任张勇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至2022年,张勇新收受私营企业主给予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179.3万元、港币4万元、消费卡8万元,以及名贵烟酒一批;2017年1月至9月,张勇新违规将单位租用的公务车辆用于上下班、周末外出、办理私事等非公务活动。张勇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张勇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仲恺高新区纪委监专办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潼侨镇城管办办事员韩桂枢、陈洪贵、宣振光、李文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4月,韩桂枢、陈洪贵组织宣振光、李文军等人一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2年12月,韩桂枢、陈洪贵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宣振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文军受到诫勉处理。

  二、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级科员李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胜在担任区质安站副站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排水科副科长(实际履行区质安站副站长职责)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以及红包礼金25.1万元人民币。李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李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博罗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龙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中秋节前,李龙华收受社会企业老板给予的红包礼金共计24万元人民币。李龙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李龙华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县高铁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原总指挥王琳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的春节、中秋节前,王琳先后四次收受社会老板给予的红包礼金共计20万元人民币。王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王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县某学校校长林伟聪违规向党员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2021年3月间,林伟聪2次给予时任县领导张某光礼金共计4万元,以及酒、茶叶等礼品若干。2022年11月,林伟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坝中队辅警张素强等3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间,张素强、黄坤、申煌辉等3人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坝中队工作期间,分别收受从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业务中介人员的礼金8000元、4000元、3000元。其中申煌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张素强和黄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申煌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3人违纪所得被收缴。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