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酒言欢之后
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想法:
喝了一点酒,应该没事吧…
就10分钟的路,应该没事吧…
总是这样自我安慰
然而侥幸逃过多次
出事就在一次
这回,交警蜀黍还遇上了更离谱的
全车喝酒竟让少喝的人开车.......
1月31日凌晨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在惠州大道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粤L29***小车驶入了执勤民警的视线,遂示意该车靠边停下进行例行检查。
刚摇下车窗
民警就闻到车内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
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属于酒后驾车
由于一车人都喝了酒
而驾驶员胡某自己喝的比较少
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凌晨没有交警查车
没想到还是被查获了
这位“艺高人胆大”的司机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万分,但交警蜀黍还是对司机及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喝酒开车,意外就来
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这是万万不可的
但总有司机心存侥幸
这不,又逮了一批
来自全市各地的醉猫...
博罗县
1月27日晚
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福田辖区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9时50分许正前方一辆二轮摩托车正缓慢驶来,民警上前将其车辆拦停下来接受检查,随即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经检测
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41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现场查获
1月30日晚
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泰美镇芦泰路段设卡开展夜查行动。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L9**X的小车形迹可疑,试图变道掉头,便立即上前进行拦停检查。检查中,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便对其进行吹气测试。
经检测
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72mg/100mL
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事实面前,两名驾驶员承认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惠东县
事情经过
1月28日晚,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卡严查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1时许,执勤民警在平山县城辖区内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粤L8***Q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酒精测试仪有反应,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发现车中还有三名儿童。经酒精呼吸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后依据法律程序要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取样。
经查,驾驶员王某称其当晚在家中喝了些红酒,驾驶号牌为粤L8***Q的小型轿车去接其两个儿子和侄女,后在新平大道被交警拦截查获。王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入是其知法违法的主要原因,对此,民警向其教育到: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强调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最后严肃批评了王某,其车上还载有儿童,酒后驾车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对其可能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
仲恺区
1月31日夜间,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仲恺大队集中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5宗,其中醉驾3宗。
21时许
民警在甲子路路段设卡检查车辆时,一辆黑色小车驾驶员黄某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随即弃车冲入人行道逃离。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使用对讲机呼叫其他岗位支援警力,成功将黄某抓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进一步核查,黄某此次酒驾已属于二次酒驾,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5宗,其中醉驾3宗。
不管你是有难言之隐
还是身不由己
只要喝酒后抓了方向盘
蜀黍通通不放过!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惠州交警在此提醒
春节假期已结束,亲友团圆仍不断。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