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裁委:打造大湾区仲裁优选地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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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仲裁委多措并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打造大湾区仲裁优选地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仲裁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纠纷解决方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上,便捷、高效解决纠纷,已成为多元化解民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也为“一带一路”、RCEP等国际投资贸易等商事活动法治保障。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有着优质的生态、优越的区位、便利的交通、完善的产业链。近年来,伴随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惠州仲裁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去年全年受理仲裁案件数2250件,标的总额16.09亿元,在全省仲裁机构中名列第四。

  2023年,惠州仲裁启航奋进正当时,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仲裁公信力为主线,推进仲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惠州奋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加快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贡献仲裁力量。

  

惠州仲裁委立案服务大厅。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发展历程

  裁决结果可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执行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的进程加快,大湾区内部经贸活动和商事纠纷也日趋增多,面临着不同法律体系并存带来的挑战。正因如此,仲裁因其具有的灵活和契约性、仲裁员背景的多元性、仲裁程序的可选择性等特点,成为解决跨区域民商事纠纷的好方式。

  何谓仲裁?即对当事人自愿提交的商事纠纷进行审理,作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公正裁断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具有自治、专业、保密、独立、高效、国际通行等特点,其裁决结果可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及执行,作为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重要一员,仲裁当前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越来越受青睐,焕发出勃勃生机。

  1997年,惠州仲裁委员会成立运作。作为惠州处理民商事纠纷的专门职能机构,其宗旨是依法、公正、高效裁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007年成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43家试点单位之一;2010年承办华南区域仲裁工作会议;2014年摘牌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单位;2017年圆满承办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2018年,共同倡议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2年,牵头组建惠州首家国际性商事调解机构惠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2023年,承办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随着惠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惠州仲裁以其特有的温度和法治力量始终护航同行,商事仲裁的社会地位正快速提升。

  伴随机构规范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惠州仲裁大家庭中,仲裁员从最初的23名发展到如今400余名,从本地扩大到港澳台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泰国等地区和国家,涵盖法律、金融、建设、贸易等行业和领域。

  26年来,惠州仲裁一直秉持“公正、高效、专业、融和”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仲裁在法治惠州建设中的独特职能作用,惠州仲裁委审理各类商事纠纷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受案数量与标的总额在广东乃至全国名列前茅,为惠州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仲裁法律支撑。

  高质量服务

  以党建引领实施六个推进行动

  当前,广东吹响了“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发展号角。如何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惠州仲裁人新的责任与使命。

  “积极发挥仲裁服务市场的独特作用,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宗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惠州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委员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党建引领实施六个推进行动,推进凝心铸魂党建行动,以党建引领仲裁高质量发展。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行动,打造专业化仲裁队伍;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打造仲裁服务新高地;推进办案信息化行动,推动仲裁服务更经济高效便民;推进仲裁国际化建设行动,服务“一带一路”、RCEP、服务全方面对外开放;推进全面从严治委行动,推动仲裁工作健康发展,全面加强惠州仲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

  心系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惠州仲裁委始终坚持服务为本的理念,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定向服务,依托市“2+1”现代产业集群与“3+7”工业园区发展,发挥好仲裁服务保障作用,组建惠州仲裁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法律、经贸、知识产权等专业志愿者进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商会等开展法律风险防范讲座;编印《乡村振兴法律法规 示范合同典型案例》书籍,针对物业纠纷开展函告和解等,为实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方便市场主体知晓仲裁、善用仲裁,去年,惠州仲裁委提出在我市工业园区、商协会、中心镇街、集团公司等区域建立仲裁联系调解工作联络点,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同时,还积极开展在惠上市公司仲裁普法行活动,举办涉外涉港澳仲裁法律讲座、座谈,为惠州市场主体走出去融入国际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一系列便民利企措施成效显著,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共受理仲裁案件数量7256件,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仲裁案件105件。

  改革创新

  科技赋能探索仲裁+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随着科技进步,仲裁需要顺势而为,加快科技赋能,探索构建完善具有互联网时代特点的新型仲裁规则。尝到创新甜头的惠州仲裁委,不断探索数字治理的新思路、新模式,探索建立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电子仲裁制度,提升解纷服务水平。

  去年1月,惠州仲裁委成功建设并上线启用了互联网仲裁系统项目,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立案与远程庭审功能,克服了疫情影响,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全年共结案处理仲裁案件2344宗。

  数字化建设是惠州仲裁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惠州仲裁委坚持改革创新和规范引领,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中的产业布局,努力与惠州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加快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努力开创仲裁事业新局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仲裁营商环境。

  仲裁委大力实施“金融+仲裁”举措,打造金融仲裁案件“即来即办”的绿色通道,制定并落实执行了《关于高效办理金融类纠纷案件“三快”实施办法》,实现了“快立、快审、快裁”机制,效果显著,驻惠17家商业银行主动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近三年累计处理了金融案件2154件,标的总额达10.60亿元,为金融持续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奠定了基础。

  惠州仲裁委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牵头组建惠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国内、外企业、个人等商事主体提供市场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主动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积极推进“仲裁+”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先后与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仲裁+知识产权、仲裁+工程建设领域、仲裁+不动产登记、仲裁+国资国企、仲裁+信用、仲裁+乡村振兴等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建设,提升仲裁影响力。据统计,每年处理的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货物买卖合同等纠纷均过百件,且受理案件类型不断增加,已经涵盖到股权转让、私募投资等40多种,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叶玉强

  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今日在惠召开

  4月20日,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在惠州举行。活动由惠州仲裁委会、广州仲裁委会主办,主题为“新时代仲裁的方向和路径:开放、合作、发展、创新”。来自国内外仲裁界权威部门和法律专业机构负责人或代表、业内专家学者等嘉宾齐聚一堂,共商合作大计,为金砖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合作增添新的内容与活力。

  近年来,伴随着金砖国家经济交流的日益繁荣,商事争议也逐渐增多,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金砖国家仲裁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定期召开仲裁合作论坛,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合作、携手并进,共享发展新机遇,共同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

  本次活动邀请了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中心、俄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南部非洲仲裁院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出席,就金砖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事业发展交流分享、研讨磋商、合作发展。

  活动还将举行《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等签约仪式,并开展金砖五国和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合作、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仲裁实践等两个论坛。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发展历程

  2018年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共同倡议发起成立。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以仲裁机构为核心,整合各地仲裁资源,形成互相配合的长效机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以及相关各界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规则、名册、资源以及技术标准、接口的互联互通,完善和推广符合港澳与内地不同需求的三套仲裁审理模式。

  在“互联网+仲裁”的创新机制深入发展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推动大湾区内仲裁机构加大合作和联系,共同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综合性的国际商事仲裁平台,为大湾区内外的商事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大湾区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为不断促进仲裁工作的创新,加快仲裁机构的合作步伐,联盟要求每年都有相应的创新举措,以此来进一步实现大湾区内仲裁机构互通互联、优势互补的改革局面。同时每年举办年度会议,通过会议的方式总结当年的实践经验、工作亮点、经典事例。

  2019年

  大湾区“9+2”城市仲裁机构签署《备忘录》,明确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作为联盟秘书处,方便秘书处代表联盟与各级政府机构的沟通,实现联盟日常工作联络。

  2020年

  探索新时代仲裁工作的应对与机遇,制定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公布湾区仲裁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

  2021年

  打造“四个共享”(服务窗口、办案庭室、仲裁员名册、仲裁标准共享)协作机制,安徽省仲裁协会及其16家会员机构加入多边合作机制,惠州仲裁委作为大湾区重要一员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签署了多边合作,且首批36名仲裁员实现了互用共享。

  2022年

  提出“3+N”庭审模式新格局。广州仲裁委员会与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澳门仲裁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就穗、港、澳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达成一致。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