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不低于10%!惠州乡村将迎大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惠州市实际情况,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惠州市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惠州市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县(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含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并优先保障点状供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县(区)政府应将点状供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全市每年原则上批准实施不超过10个点状供地项目。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实施点状供地。

  点状供地适用以下乡村产业项目: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3 年 8 月 13 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rzyjydk@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 7 号市 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科 (邮编516000) ,并在信封上注明"惠 州市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详细信息可扫码下载附件查看:

  1.《惠州市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

  2.《关于<惠州市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