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车辆超员这回事
蜀黍听到过各种各样的说辞
“距离很近,挤一挤没关系”
“小孩抱着不占座,问题不大”
但是无论以什么理由
驾驶和乘坐超员车辆
都是在拿安全当儿戏!

9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五大队在辖区主要高速出入口组织开展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执勤民警在武深高速义和收费站广场设卡
分别对从高速下来的粤LL****黑色小车
粤LN****白色小车例行检查
经核查,两车均核载5人,实载6人,超载1人。两车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载了小孩出行。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他们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人:我们就是觉得孩子让大人抱着,又不占座位,所以应该不算超员,就侥幸上路了...
惠州交警:你们错了!超员看的是人数,而不是年龄!



9月9日,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四角楼高速出口开展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拦停了一辆车牌为粤P11***的超员小车。
执勤民警发现
该辆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
竟然乘坐了9名人员
该车乘客中包含了多名孩子,但是该驾驶人还觉得这根本不是事,直言回家距离很近的,不会有什么问题。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立即分批安全转运乘客。
9月11日,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白花镇博科红绿灯开展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
一辆小车车内满满当当
坐了一群戴着黄色头盔的工人
有超员的嫌疑
经民警现场清点
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
驾驶人称,他们是同一个工地的工友,刚好一起下班,就想着大家挤一挤回宿舍,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查处了。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驾驶人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9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仲恺大队民警在新华大道执勤时,透过一辆大客车的车窗发现车内“人山人海”,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民警现场清点
该车辆核载49人,实载59人,超员10人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将车辆暂扣。同时向驾乘人员讲解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最后,民警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便肆意驾车超员行驶
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更是将乘客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超员驾驶要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
超员驾驶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对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特别是在超员搭载孩子的情况下,即使是慢速行驶,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情况,成人也无法护住怀中的孩子,即使侥幸没有产生脱手飞出的情况,碰撞时家长突然向前,也可能对孩子脆弱的头颈造成巨大的伤害。
超员驾驶的巨大隐患
01、行车中缺乏安全设施的保护。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02 、转向稳定性下降,增大侧滑、翻车风险。为保证行驶方向的稳定性,汽车在设计时一般会将车辆重心前移,但当车辆超员时,后部重量会变大导致重心后移,从而影响车辆行驶的稳定性;而当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时,在转弯时就很容易发生侧滑或翻车。
惠州交警在此提醒
超员不分年龄
多“挤”一个都不行!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避免将车上乘客置于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