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 10月1日起,这种行为最高可罚款5万元!

  《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市表决通过的第9部地方性法规

  我市野外用火管理将有“法”加持

  《条例》不分章节,共分为十六条。《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及定义、野外用火管理工作职责、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保障、野外用火禁止性行为、预防野外火灾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内容,较为全面规定有利于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了森林防火区、城市建成区与城市化管理区域、农村生活生产区的野外用火管理规范以及法律责任。其中明确,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臧博

  这部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进行分区管控、分制度管理,解决一些重点难点和疏导一些堵点问题。它把什么是野外进行了清晰界定,并且划定了森林防火区、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区域。这三个区域解决的重点难点是不一样的。而且在这三个区内禁止什么行为也是很清晰的。

  制定《条例》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在惠州落地实施的需要。如何推动新《条例》相关条文的落地落实,臧博建议,相关责任单位要配套对应政策,切实充分发挥好新《条例》对我市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保障促进作用。

  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臧博

  接下来需要制定一些配套措施。这些配套措施在贯彻实施《条例》,包括教育引导宣传的过程中,能更好地解决惠州本土的突出问题。

提醒市民

谨记户外不生火

不带火种进山林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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