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科技赋能!惠州筑牢森林“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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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喊话” 防患于未“燃”

我市以实施《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为抓手,积极推进“空天地人”四位一体监测防火体系建设

  10月起,我市正式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市以新实施的《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积极推进“空天地人”四位一体监测防火体系建设,在10个市属国有林场实现“技防+人防”全覆盖防护。在“法治+科技”的加持下,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火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全力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

  每个市属国有林场配发2架无人机

  今年以来,我市林业部门充分利用森林防火遥感卫星监测先进技术,实现“空天”一体、动态监控,及时接收森林火情和重点监测位置信息,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核查处理。同时,组建一支无人机巡护队,在重点部位及周边地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往复巡护,搭载语音喊话设备,及时提醒进山入林人员注意森林防火。

我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无人机实操培训。

  目前,我市10个市属国有林场,每个林场统一配发2架无人机,用于巡山防火工作。“与以往的无人机巡航系统相比,我市今年引进的无人机自动化程度更高,可以实现自动巡航、自动回充,循环进行。”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无人机每次巡航时间可达40分钟,可以完成5~6亩山林地的巡护工作。如巡航过程中有发现热点、烟点,系统会第一时间锁定火源,自动拍照留像,护林员通过告警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火点现场,快速扑灭火情,形成“实时发现、精准锁定、快速处置”的森林防火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如在监控终端发现群众违规使用火种,无人机还可语音隔空“喊话”,第一时间提醒群众,将森林火灾防患于未“燃”。

  该负责人透露,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我市计划明年在10个市属国有林场实现自动巡护无人机全覆盖。同时,在林业系统加强对森林防火无人机自动巡航技术的培训,确保自动巡航系统用得上、用得对、用得好。

  创新形式宣传《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野外用火管理有“法”加持,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野外用火的行为准则。《条例》实施后,我市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达到了“提前预防、广泛动员”的效果。

  连日来,我市通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将《条例》宣传到各类人群,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同时借助媒体力量,通过多种平台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防范森林火灾,守护绿美广东……”今年9月底,惠州市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主题日活动在市区红花湖景区拉开帷幕,当天活动最大的亮点,是无人机在高空开展的“硬核”宣传森林防灭火,由无人机携带宣传标语,隔空喊出宣传口号,形式十分新颖。当天,还安排了4个森林防火宣传点,对《条例》开展广泛宣传,共派发《条例》5200册,开展法律条文普及6500人次。此外,为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市还组织森林防火业务骨干人员及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据悉,今年是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市林业局坚持稳步推进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控、日常检查、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护林员累计有效巡护里程253.76万公里,森林防火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编辑:任己章